给公司担保贷款公司破产担保人怎么办
摘要:
在公司破产的情况下,担保人仍需承担担保责任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》的规定,担保人在担保合同中承担的担保责任,即使被担保的公司破产,也仍需履行。
担保人的责任范围
担保人对债权人承担的担保责任范围包括:
- 主债权
- 利息
- 违约金
- 损害赔偿金
- 实现债权的费用
在保证合同中,如果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,则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时,债权人可以选择直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,也可以向保证人要求承担担保责任。
担保人的例外情况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》的规定,在以下情况下,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:
- 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
- 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
破产程序中的担保人
当债务人被宣告破产时,债权人应当参加破产程序受偿。如果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后,仍有受偿不足的部分,保证人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。
代偿后的担保人权益
如果保证人代被担保人偿还债务后,尚未从被担保人处获偿,而被担保人即宣告破产,保证人可以其代为清偿的数额作为破产债权申报。
担保人的风险防范
作为担保人,为了降低破产情况下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,可以采取以下措施:
- 谨慎选择被担保人:在成为担保人之前,应充分了解被担保公司的经营状况、财务状况和信誉。
- 明确担保责任范围:在保证合同中,应明确约定担保责任的范围、期限和条件。
- 限制担保金额:对担保金额进行合理限制,避免承担超过自身偿还能力的担保责任。
- 要求提供反担保:从被担保人处取得反担保,如抵押、质押或保证保险,以保障自身权益。
- 及时了解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:定期了解被担保公司的财务状况,及时发现异常情况。
- 审慎处理被担保人的委托:如果被担保人委托担保人进行债务谈判或处理,担保人应审慎处理,避免因为疏忽或失误而导致担保责任的扩大。
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- 第六百八十条: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,担保物权人有权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。
- 第六百八十二条:保证合同无效,或者保证人依法免除保证责任的,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履行责任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》
- 第二十五条: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,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,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。
- 第四十二条: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,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,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。
- 第五十五条: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的,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受偿后,对受偿不足的部分,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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