给公司担保贷款公司破产担保人怎么办

摘要:

在公司破产的情况下,担保人仍需承担担保责任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》的规定,担保人在担保合同中承担的担保责任,即使被担保的公司破产,也仍需履行。

担保人的责任范围

担保人对债权人承担的担保责任范围包括:

  • 主债权
  • 利息
  • 违约金
  • 损害赔偿金
  • 实现债权的费用

在保证合同中,如果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,则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时,债权人可以选择直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,也可以向保证人要求承担担保责任。

担保人的例外情况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》的规定,在以下情况下,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:

  • 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
  • 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

破产程序中的担保人

当债务人被宣告破产时,债权人应当参加破产程序受偿。如果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后,仍有受偿不足的部分,保证人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。

代偿后的担保人权益

如果保证人代被担保人偿还债务后,尚未从被担保人处获偿,而被担保人即宣告破产,保证人可以其代为清偿的数额作为破产债权申报。

担保人的风险防范

作为担保人,为了降低破产情况下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,可以采取以下措施:

  • 谨慎选择被担保人:在成为担保人之前,应充分了解被担保公司的经营状况、财务状况和信誉。
  • 明确担保责任范围:在保证合同中,应明确约定担保责任的范围、期限和条件。
  • 限制担保金额:对担保金额进行合理限制,避免承担超过自身偿还能力的担保责任。
  • 要求提供反担保:从被担保人处取得反担保,如抵押、质押或保证保险,以保障自身权益。
  • 及时了解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:定期了解被担保公司的财务状况,及时发现异常情况。
  • 审慎处理被担保人的委托:如果被担保人委托担保人进行债务谈判或处理,担保人应审慎处理,避免因为疏忽或失误而导致担保责任的扩大。

法律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  • 第六百八十条: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,担保物权人有权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。
  • 第六百八十二条:保证合同无效,或者保证人依法免除保证责任的,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履行责任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》

  • 第二十五条: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,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,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。
  • 第四十二条: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,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,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。
  • 第五十五条: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的,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受偿后,对受偿不足的部分,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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