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贷款变更法人后贷款由谁来承担
摘要: 公司变更法人后,公司贷款仍由公司承担,与新的法人无关。新的法人股东未被告知债务情况的,可以追究原股东的责任。
公司贷款变更法人后的债务承担主体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十五条的规定,公司在名称、经营范围、股东股权、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后,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,不需要另行说明。
因此,公司变更法人后,公司名义下的贷款,即便法人更换,还款责任仍由公司承担。这是因为,公司是法律意义上的法人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对自己的债务和行为承担责任。法人变更,不影响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,贷款仍然由公司承担。
新法人股东的责任
新的法人股东在入股时,对原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。但是,如果新法人股东在入股前未被原股东告知公司债务情况,或者对公司债务情况有重大误解,可以追究原股东的责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十七条规定,公司的发起人、股东、董事、监事、经理等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,给公司造成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债务清偿事项的处理
为了避免法人变更后债务清偿的纠纷,建议在公司法人转让前务必弄清楚债务清偿的事情,并有协议划分原股东的债务清偿问题。
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步骤:
- 债务审计:对公司进行全面债务审计,确定公司现有债务情况,包括贷款金额、利率、期限等。
- 债权人通知:将公司法人变更事项通知所有债权人,并要求债权人在一定期限内提出债权主张。
- 债务分配:与原股东协商,对公司现有债务进行分配,明确原股东和新股东各自承担的债务份额。
- 债务协议:将债务分配结果以协议的形式固定下来,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。
- 债务变更:办理公司债务变更手续,将公司贷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变更为变更后的公司。
案例分析
案例一: 某公司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,后该公司法人变更,由张某变更为李某。银行催收贷款时,李某以自己不是原借款人,不承担还款责任为由拒绝还款。法院审理后认为,李某作为变更后的公司法人,应当承担公司的债务,判决李某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。
案例二: 某公司向王某借款500万元,后该公司法人变更,刘某入股成为新股东。刘某不知情该公司有债务,向王某主张自己不承担还款责任。王某将刘某和原股东告上法院。法院审理后认为,刘某在入股前未被原股东告知债务情况,刘某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,由原股东承担还款责任。
法律依据
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十五条
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十七条
总结
公司贷款变更法人后,贷款仍由公司承担,与新的法人无关。新的法人股东未被告知债务情况的,可以追究原股东的责任。建议在公司法人转让前务必弄清楚债务清偿的事情,并有协议划分原股东的债务清偿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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